重庆男子用浸泡多年人参酒招待亲戚,不料致两人身亡,赔偿70万元
据了解,事发于2024年6月。当时,重庆市武隆区的许某甲因家中禽畜患病,邀请亲戚谢某前来诊治。为了表达谢意,许某甲决定在晚上邀请兄长许某乙一同饮酒答谢谢某。为了款待宾客,许某甲特意翻出了家中所剩不多、浸泡多年的养生“人参酒”用来招待,而自己则选择饮用品质较差的“桑葚酒”。
然而,悲剧却在不经意间发生。几杯酒下肚后,谢某和许某乙在半小时内相继昏迷倒地,并很快失去了生命体征。经初步鉴定,两名死者的死因均为饮用了含有超标乌头类生物碱的泡酒。这一结果让所有人震惊不已,原本充满温情的饭局瞬间变成了悲伤的葬礼。
事件发生后,谢某和许某乙的家人以许某甲作为饭局组织者且提供乌头类生物碱超标的自制泡酒供人饮用为由,要求许某甲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鉴于双方当事人系亲近亲属,且案发前几家关系融洽和睦,承办法官决定采取“一庭两所”联合调解机制,从情理、法理等方面组织开展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认为许某甲作为饭局的组织者,在饭局前后未能尽到安全检查责任,将含有超标乌头碱的泡酒以养生酒的名义交由两名受害者饮用,且未告知饮用泡酒可能致死的风险。因此,许某甲应对两名死者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虽然许某甲本人对泡酒中含有超量成分的乌头碱这一情况不知情,且对饮用后果亦不知情,但根据其过错程度,法庭酌定许某甲对两名受害人的死亡承担90%的责任。
经过多方联合调解,双方对责任划分无意见,最终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由许某甲向许某乙、谢某的近亲属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共计70万元。法庭依法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并当场出具了裁定书。调解后,许某甲主动履行了赔付义务。
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自配药酒未经检验且药性极不确定,饮用务必谨慎小心以免发生意外。同时,作为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或管理者,应当时刻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确保活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希望这起悲剧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反思,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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