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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已提交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审议



  北京3月5日电-有关改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已于周五提交中国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年会开幕式上作了解释性讲话。王振章强调改善选举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说,香港社会发生的骚乱和动荡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现有的选举制度存在明显的漏洞和缺陷,而反华,破坏稳定的因素则迅速转移到这些漏洞和缺陷上。掌握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权力。他说,必须采取必要措施,改善选举制度,消除现有的制度风险,以确保以爱国者为主体的香港人对香港的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选举制度,包括行政长官的and选和立法会的组建方式,必须严格遵循并充分反映香港人民管理香港的政治原则和标准。他说,以爱国者为主体,并为此提供体制保障。在解释改善选举制度的总体方法时,王说,该制度的总体设计将围绕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的改革和增强权力。选举委员会的规模,组成和组建方法将得到调整和改进。行政长官将继续由选举委员会选出。他说,选举委员会将获得新的职能,即选举相对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并直接参加所有立法会议员的提名。他补充说,将在整个选举过程中建立资格审查机制。为了维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王先生表示,这次为改善选举制度而进行的修订可能只限于《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而没有对其主体进行修订。王说,将采取“决定加修正”的两步走法,并补充说,人大第一步将根据有关法律作出决定,第二步将由人大常委会决定。根据有关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进行修订。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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