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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



 

8月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荣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中先、王晓云、王长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亦波出席。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刘文荣,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夏万云,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冯海镛,副市长秦娟列席会议。

 

 

会上,冯海镛作有关人事安排的说明,刘文荣、夏万云分别提出人事任免议案,相关人员作拟任职发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决算审计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泰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决议》;表决了人事任免议案。

 

 

任命刘辉、谢红官、惠星、孙红东为泰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王亮、吉勇的泰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任命谢兴明为泰兴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周国庆的泰兴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评议了泰州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刘荣华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副市长秦娟、市检察院检察长吴文彬作表态发言。

 

 

刘荣华指出,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提升整改成效,促进财政资金高效、规范、合理使用;市政府及财税等部门要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严格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更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更加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为泰兴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财政支撑;市政府要完善体制机制、严格质量监管、加强渔业执法,为渔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市检察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沟通协作、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新任命的政府负责同志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忠诚履职、为民履职、依法履职、廉洁履职,在新的岗位上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新任命的监委负责同志,要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担当作为,净化政治生态,为我市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记者 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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